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
作者:快查重系统 发表时间:2022-04-12 16:55:48 浏览次数:334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中的学风建设,端正学术风气,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尊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天津外国语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津外大校[2019])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查重学生范围
1.本细则适用于国际传媒学院当年所有通过审核、可进入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延期的学生;
2.查重行为主体:当年在国际传媒学院的学士学位申请人为唯一有效的查重行为主体。
二、查重文本范围
3.查重文本:以学位申请人自行确认提交的毕业论文定稿为查重文本;学位申请人一旦提交查重文本,即视为有效查重,查重结果必须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
4.查重文本范围:包括电子版论文摘要、正文(包含引言至结语部分,不含参考文献、附录);论文目录须自动生成,否则也将纳入查重范围;
5.查重论文的命名:所有参加查重的论文统一命名为“班级号_学号_姓名_论文名称”,如“12801_20055110000_李成_论文名称.doc”。
三、查重系统
6.查重系统:学位申请人必须在学院给定的查重系统中接受查重,查重结果以系统生成的结果为准。
四、查重时间
7.具体时间安排由学院研究确定,提前通知学生和指导教师。
五、查重结果
8.查重结果:以论文检测是否超过“文字重复率”(指毕业论文与有效比对库的重合字数占论文总字数的比例)作为查重结果的数值指标;
9.第一次论文检测“文字重复率”≤20%者,为查重达标,经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同意后,可以直接进入毕业论文答辩;
10.第一次论文检测20%<“文字重复率”<50%者,学位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修改后需进行第二次查重检测;第二次查重“文字重复率”≤20%者,可以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第二次查重“文字重复率>20%者,延期至9月份按照学院要求申请答辩;
11.第一次论文检测“文字重复率”≥50%的,直接延期至9月份按照学院要求申请答辩;
12.学位申请人只有毕业论文查重结果符合学位申请要求,同时经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同意,才能进入毕业论文答辩;对于论文查重“文字重复率”未达到正常答辩标准的学位申请人,学院将一律要求延期。
六、优秀毕业论文评选的查重指标
13.拟推荐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第一次论文检测“文字重复率”须≤15%;其他情况不再享有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推荐资格。
七、毕业论文存档版查重
14.学位申请人在完成论文答辩后,应将修改后的最终版论文上传至毕业设计系统接受查重,“文字重复率”≤20%者,毕业论文成绩有效;“文字重复率”>20%者,毕业论文成绩无效,本次不得申请学位,须延期至9月份按照学院要求重新申请答辩。
以上细则解释权归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传媒学院。
本细则自通过即日起实施。
自本细则颁布之日起,原细则废止。
国际传媒学院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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