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快查重系统 发表时间:2022-11-10 17:13:21 浏览次数:243
各中心校、县直各校,局属二级机构: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和阜阳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22〕106号)有关要求,现就2022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标准
1.全县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以及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2.全县各级教研、电教机构教研人员。
3.申报人员须是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
4.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日期之前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可以申报;否则,不可以申报。
5.全县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以及教研人员职称评审,分别依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有关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6.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工作业绩评价范围界定等问题,按《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69号)规定执行。
二、材料申报要求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及初级职称评审均通过安徽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为确保稳妥有序推进,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高级、中级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9月17日至10月10日(逾期平台关闭,将不再受理),县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下午17点30分。
初级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10月20日至11月15日(逾期平台关闭,将不再受理),县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下午17点30分。
2.申报网址:http://hrss.ah.gov.cn/。
3.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登录后,请先在“职称申报”网页右上角下载并查看《操作手册》,按照说明逐步进行操作。申报开始前也可上传并维护个人业绩库。
4.有关要求:一是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二是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阜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等申报材料。其中,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一律将原件扫描成电子档并按原件名称命名(如“继续教育证书验证页”“阜阳市优秀教师证书”等)后,进行线上提交。三是论文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四是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上传材料应图像清晰,易于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五是学校(单位)明确审核人员,责任到人,审核人员在线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单位需上传公示无异议证明和公示材料(公示栏影像资料或公示网站截图),以及推荐意见书、岗位核准表等,岗位核准表以文件附件为准。
网上提交的所有获奖证书,均须校长在正面空白处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
(二)纸质材料申报。
对于内容较多,不便上传的教案(包含支教教案)、听课记录、公开课材料、班主任材料以及幼儿园教师的家长满意度材料等今年仍以纸质形式上报。从系统生成打印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提供一式两份的纸质版。《阜阳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职称评审审核材料鉴定表》除提交电子档外,还需随纸质材料一同报送。
纸质材料上报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0。高、中级教师申报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初级申报材料报县教育局,直接认定材料(附件8)报县人社局。
三、评审相关要求
(一)继续教育要求。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相关事项,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22〕45号)(网址:https://rsj.fy.gov.cn/content/detail/623d64de886688257c8b4567.html)相关要求执行。继续教育分每年公需课总学时、专业课总学时录入(分年度将2022年公需课、专业课,2021年公需课、专业课等近年来学习内容,根据继续教育要求逐年录入),上传的附件为对应的《继续教育本》页面,每页空白处须申报者本人签名。《继续教育本》验证登记页面必须上传,应传至2022年专业课或2022年公需课栏目中,页面同样须申报者本人签字,写清审核时间。
(二)支教经历要求。城镇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县教育局将合理界定乡村学校及薄弱学校,并将乡村学校及薄弱学校名册向社会公示。申报一级教师不作支教要求。需要填写支教情况的申报人员,在系统内上传《城镇教师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认定表》到指定栏目即可,无需再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三)考评课要求。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务当年,须参加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评课教学,考评课不达标不予推荐,考评课良好等次为75分及以上,优秀等次为85分及以上,其中一级教师考评课的优秀等次不做比例限制,按实际讲课情况打分。
(四)任职年限要求。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五)年度考核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对于因处分等原因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六)时间截点要求。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日起算。
(七)倾斜政策规定。认真贯彻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精神,对“援疆”“援藏”“援外”的教师,论文、科研成果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援派期间因故不能及时返回参加考评课的,可申请免试参加材料评审(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八)论文查重。将论文作为必要条件申报高级教师的人员须上报论文电子版,电子版提供word或pdf(pdf内容可复制粘贴编辑的版本)格式均可,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市教育、人社部门将对提交论文进行统一检测,查重机构采用清华同方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最终检测结果直接送交评审组织机构,复制比达一定比率的视为论文造假。
电子版命名格式:“篇名_作者_发表(获奖)日期”,此处下划线必须为半角符号的下划线。将输入法选择英文模式下,同时按住shift+键盘上下划线键。注意:“发表日期”的格式为“20180101”。
(九)失信惩戒规定。网上申报材料系统长期留存。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且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在职称申报的任一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进行全市通报,并抄送有关部门。被通报人员通报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通报当年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因审核把关不严,多人或多次被通报的单位,视情况减少申报指数,并在集体评优评先时予以限制。
四、申报推荐程序及办法
(一)人社部门核定岗位。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各单位需提交《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一式三份)报县教育局、人社局重新核定各类专业技术岗位数。县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开经县人社部门核定的各类专业技术岗位数。除乡村任教满足不占岗申报条件之外的人员,须严格按照核定岗位推荐人员,严禁超岗位推荐。
(二)单位组织申报推荐。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对新修订的资格条件和实施细则进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正确理解和把握好文件精神。学校(农村学校以中心校为单位,下同)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推荐细则(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学校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小组(一般不少于7人),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推荐小组应认真审核填写《阜阳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职称评审审核材料鉴定表》,并签署意见。申报单位要对申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因违反工作程序、审核材料把关不严造成信访举报,并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分。
(三)落实公示制度。实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制度和申报公示制度。各单位要确保评审政策公开、申报指标公开、推荐过程公开、申报材料公开(申报人名单及其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目录都要在校内公示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审核上报。县教育部门将严把审核关,对照评审标准和推荐程序要求,对学校推荐和公示情况、教师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对未按要求开展推荐工作、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五)需报送的材料。
1.单位报告、推荐细则。单位报告纸质3份(示例见附件9),推荐细则纸质1份(附在单位报告后);
2.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申报 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3.申报人业绩类、教科研类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4.申报人对照本文件和相应评审标准条件提交的申报材料。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安排实施。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551-63687880 0551-65329082
业务政策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人事股:3963317
县人社局专技股:5390510
附件:1.阜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实施细则(修订)
的通知
2.阜阳市申报岗位核准表
3.城镇教师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认定表
4.阜阳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职称评审审核材料
鉴定表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6.单位公示证明
7.阜阳市中小学(幼儿园)申报 级教师职务任职
资格人员一览表
8.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9.单位报告模版
10.2022年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日程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泉县教育局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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